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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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函【2016】128号
关于组织2016年奥琦玮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奥琦玮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见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奥琦玮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以表彰和奖励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按《办法》中评选条件的要求,各学院推荐一位教师,经所在学院公示后参加学校的评选;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以免推。
二、申报材料
填报《山东理工大学奥琦玮优秀教师奖申报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份,支撑材料原件由学院审核,报复印件一份。
电子版申报表发送:sunhj@sdut.edu.cn
三、推荐时间
截止日期:2016年11月4日
四、评选程序
学校按照《办法》要求,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其他
1.本着宁缺毋滥,奖励优秀的原则,奖项最终名额可少于额定数。
2.如果材料不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奥琦玮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
2.山东理工大学奥琦玮优秀教师奖申报表
教务处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