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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上半年进修助课和实践锻炼教师名单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16浏览次数:422

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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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函【2016】144号

 

关于公布2017年上半年

进修助课和实践锻炼教师名单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落实骨干教师名校进修助课和实践能力培养工作的通知》(教务函[2016]102号)要求,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会同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共同审核,2017年上半年学校将派出5位教师外出进修助课,7位教师实践锻炼(进修助课教师和实践锻炼教师名单见附件)。请学院通知有关老师,积极联系进修学校和指导教师,联系好实践锻炼的单位,做好后续工作。外出进修助课和实践锻炼的教师应珍惜本次学习机会,全程参与进修学校或实践单位的学习锻炼,不再参与学院2017年上半年的教学任务。

根据第二期本科教育优质工程中名校进修助课和实践能力培养具体情况,决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继续加强监控,具体措施如下:

1.建议赴企业实践锻炼老师注重专业与所实践内容的一致性,注重学以致用,鼓励教师发表与专业相关的教研论文,以实践促进课堂教学,教学相长;

2.学校会同学院与专业教师所进修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或教学院系、与教师实践锻炼单位保持实时联系,在外实践期间教学院长或系主任带队至少前往实践单位一次,了解情况,保证效果,并做好备忘录;

3.学校将派出工作人员随机走访部分高校与企业,了解教师进修助课或实践锻炼情况;

4.各学院应安排相应的报告会、研讨会或座谈会,进行充分交流,分享学习成果;

5.教师请于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将各项材料交教师发展中心。

请相关教师2016年12月21日(第十七周周三)前从教师发展中心网站:http://teacher.sdut.edu.cn/下载专区下载“山东理工大学教师名校进修助课协议书”或“山东理工大学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协议书”、考核鉴定表、活动记录表等资料,并将进修学校或实践单位邀请函(或接收函)交至教师发展中心,与教师发展中心签订协议书(一式两份),并到人事处办理请假等相关手续。

 

附件:2017年上半年教师进修助课与实践锻炼人员名单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11月30日

附件:2017年上半年教师进修助课与实践锻炼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