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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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函【2016】90号
关于聘任2016-2017学年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及安排本学年相关任务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学校继续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参照教务函【2012】1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的通知》(附件1)基本要求,现就本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为新近入校的青年教师选聘指导教师,培养期为1年,本学年已报到的青年教师名单见附件2(数据截至2016年9月2日),导师选聘的具体要求参见教务函【2012】118号文件,每位导师原则上指导1名青年教师。
2.指导教师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通过互相听课、教研室活动、讨论等方式对青年教师的各个教学环节进行具体指导,学校也将继续实行专家跟踪听课制,聘请教学督导员进行随机听课指导。
3.青年教师的助课工作量不单独计算,按单位人数核拨到学院。
4.请各学院于9月7日(第二周周三)前将青年教师导师推荐名单电子版报教师发展中心,邮箱sunhj@sdut.edu.cn。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的通知
(教务函【2012】118号)
2.2015-2016学年青年教师导师推荐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9月5日
附件:1. 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的通知(教务函【2012】11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