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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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函【2015】152号
关于聘任2015-2016学年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及
安排本学年相关任务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学校继续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参照教务函〔2012〕1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的通知》(附件1)基本要求,现就本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为新近入校的青年教师选聘指导教师,培养期为1年,本学年已报到的青年教师名单见附件2(数据截至2015年9月10日),导师选聘的具体要求参见教务函〔2012〕118号文件,每位导师原则上指导1名青年教师。
2.指导教师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通过互相听课、教研室活动、讨论等方式对青年教师的各个教学环节进行具体指导,学校也将继续实行专家跟踪听课制,聘请教学督导员进行随机听课指导。
3.青年教师的助课工作量不单独计算,按单位人数核拨到学院。
4.请各学院于9月17日(第二周周四)将青年教师导师推荐名单电子版报教师发展中心,邮箱sunhj@sdut.edu.cn。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的通知
(教务函〔2012〕118号)
2.2015-2016学年青年教师导师推荐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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